(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陳雨欣)民間借貸案件調解,達成調解意向固然重要,但實際履行到位也同樣重要。近日,淮河早報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從田家庵區(qū)人民法院了解到,該院綜合審判庭在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時,巧用案外人提供擔保機制,快速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高效化解了矛盾糾紛。
2022年1月,被告王某因資金周轉向原告張某借款15萬余元,后張某多次催要,王某僅還款3萬余元,故張某訴至法院。案件審理過程中,雙方均有調解意愿,但對還款金額及還款期限遲遲不能達成一致意見,主要原因在于原告認為被告履行能力有限。
法官結合法律規(guī)定和實際情況,提出了案外人提供擔保的機制供雙方當事人參考。被告王某為充分表達還款意愿,邀請可信賴的案外人李某作為擔保人參與調解。法官審查了李某的身份信息,詳細詢問其是否自愿提供擔保,并向雙方當事人及擔保人釋明案外人提供擔保的法律性質,保證三方當事人清晰認識各自行為的法律后果。最終,在法院的主持下,原、被告及擔保人三方達成了調解協(xié)議,王某應于約定期限內償還借款,案外人李某自愿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,該案得以順利結案。
引入案外人擔保機制,一方面能打消債權人對債務人“賴賬”的顧慮,有利于實現(xiàn)債權人的訴訟利益;另一方面能督促債務人自覺履行債務,促進調解協(xié)議的快速履行。下一步,田家庵區(qū)人民法院將繼續(xù)創(chuàng)新工作方式,積極引入案外人擔保機制,促進案件高效化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