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一段時間,湖南女孩楊麗君的名字,牽動著許多人關注的目光。
3月22日,一場突襲的暴雨讓長沙市徐家沖赤黃路陷入一片汪洋,21歲的楊麗君不慎落入一處無蓋的窨井。事發(fā)之后,盡管長沙市相關部門展開了全城大搜索,但所有的努力并沒有得到圓滿的回應。
一個如此年輕的生命,就這樣突然地離開了我們,很多人陷入沉思,這究竟算是天災還是人禍?一場關于城市安全與城市管理的話題,也在各媒體上展開熱議。
一場暴雨,一個沒有蓋好的窨井,吞噬著一個年輕的女孩。這個窨井究竟是本來就沒有蓋好,還是被大雨沖掉了,甚至根本就沒有蓋,爭辯這些已沒有多大的意義,因為這些所有的因素都指向了一個事實,窨井的的確確存在著安全隱患。城市的地下管網(wǎng)四通八達,窨井隨處可見,這些存在著安全隱患的窨井,猶如一個個死亡陷阱,而一場暴雨就能掀開它。
檢索媒體報道,類似的窨井“吃人”悲劇,近幾年在廣州、北京、大連等地都有發(fā)生。那些本該用來堵住“食人洞”的窨井蓋,要么因為重量偏輕而被暴漲的雨水沖走,要么被人盜走,要么因為質量不佳而損壞。然而,無論是因為質量不過關還是疏于管理,市政部門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央視主持人白巖松曾這樣質問道:難道一個井蓋問題,也需要李克強總理來管嗎?這一問,應該讓很多城市的管理者感到臉紅。
據(jù)了解,城市窨井的產(chǎn)權單位涉及水務、房管、通信、電力、自來水等多個部門,其中僅通信就可細分為網(wǎng)通、鐵通、移動、聯(lián)通、電信等多家單位,這是雜。這種“雜”,也即“多頭管理”的體制和方式,看似嚴密、全面,實際上各部門各自為政,相互間缺乏統(tǒng)一協(xié)調,很難做到責、權、利的明確和有效對位。那么,能否明確一個責任主體來管理窨井蓋等設施?這就值得相關城市管理部門認真考量,并勇于擔當。
痛定思痛,楊麗君墜井后,長沙市芙蓉區(qū)已于3月25日開始為市政管轄的窨井加裝防護網(wǎng),這項防護措施也有望在長沙全市范圍內推廣;近日,合肥市對全市窨井蓋進行了“大體檢”,并借此契機加速推動應用雙層窨井蓋;在寧波,城管部門開始給馬路上的窨井蓋安裝特制的“安全防護網(wǎng)”;從去年開始,鄭州將普通窨井蓋更換為防沉降型窨井蓋,并爭取在今后一段時間內全部更換;部分城市針對違法收購窨井蓋,并爭取在今后一段時間內全部更換;部分城市針對違法收購窨井蓋的商戶也進行了嚴厲查處……
亡羊補牢,猶未晚矣。因窨井蓋缺失傷人、亡人的事故屢見報端,生命無常,沒有人知道自己的人生會在哪里畫上句號;蛟S聳人聽聞,卻發(fā)自筆者內心:如果不能盡快轉變管理思路,給窨井蓋等城市設施的短板上好“保險”,誰能確保自己不會成為下一個楊麗君?
(黑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