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視、巡察的鏡頭,無處不在,鏡鑒也不可或缺。由貼近而具化,往往離不開對身邊人和事的把握,甚至撲面而來的鄉(xiāng)土味的感同身受。
明朝的監(jiān)察之鏡,投來目光。閱讀《明實錄》、《明史》、《壽州志》等資料,一位移居壽州的巡視官,一位大明王朝的鄉(xiāng)鄰款款而至。
萬歷十三年(1585)閏九月十二日夜,壽州古城。伴隨一個嬰兒降生的哭聲,給由桐城移居壽州的方家平添喜氣。
這一年,離大清紀年不到60周年。一個甲子的循環(huán),一個挨過“知天命”的“花甲”時段,拷問王朝的更替,讓無形的靈動承擔著有形的撕心裂肺。
這個小主人就是后來名震朝野的巡視官方震孺,成為我探視晚明監(jiān)察體制的一個窗口。
方震孺,字孩未,又字心念,號念道人,桐城人,移家壽州(今安徽壽縣)。他七歲能詩,十七歲父親病故,與母親相依為命。二十一歲那年,受軍人賈輅誣告,因“軍田事”受審,幸虧有師尊張鶴鳴相助,才得以脫險。參加鄉(xiāng)試,又因“復被”而落第,直至萬歷四十一年(1613)才考中進士。當年七月館選,大學士葉向高很器重他,可他在離館選僅差兩天之際,突然聽說母親病重,毅然放棄機會,匆匆趕回壽州,侍養(yǎng)母親。
母親病愈,方震孺得以選任福建沙縣知縣。在沙縣,他發(fā)現(xiàn)屠牛祭祀成風,影響農(nóng)耕,采取多種手段革此陋習。興學解困,重視民生,“兩舉卓異”,當?shù)厝藶槠浣ㄉ,以示感恩。解沙縣任時,他在縣衙門旁寫道“別我還應想春日,問渠曾否擾秋毫”的詩句,留下一腔浩然正氣。
選為御史,得益于為政沙縣的親民利民。“言官”有傳導社會輿論場的責任。“第三方”的立場,正是方震孺所彰顯的監(jiān)察體系的價值所在。明朝的科、道監(jiān)察體系值得探究,“言官”的光芒能否照亮“王朝庭院”?外有來自北方的邊關(guān)危機,內(nèi)有魏忠賢閹黨與東林黨的爭斗,他無意間陷入其中巨大的漩渦。
《東林點將錄》給他起個諢號“活閻羅”!对魇骂愨n》卷16則記有《羅剎成佛》,說的是方震孺被魏忠賢黨陷害入獄,欲置之死,獄卒“佐公飲啜”施救,方公疑惑。獄卒說,“此我妻聞公精忠,手治以獻者也!狈焦蛸x“羅剎成佛”詩以贈之。閹黨誣其為“活閻羅”,民眾卻奉之為佛,這種差距是需要丈量的。
小說家給他起個綽號“方瘋子”,說他干事瘋狂,比如遼東戰(zhàn)事吃緊時“一日十三疏”。一個“言官”,如此而為,不“瘋”嗎?素有“通儒”之稱的鳳臺知縣、署壽州事李兆洛,對方震孺的評價是:“心者,身之主也;四肢百骸者,心之衛(wèi)也。心惝惘而不靈,饑飽之不知,寒熱之不辯,榮衛(wèi)否隔,陰陽舛憤,甚者賊風沴氣,直襲藏府,小亦手足掣曳,拘攣乖反,猶復毒視藥石,仇視和緩,及其一蹶,委之大命,可勝悼哉?按粵《筆記》于一文牒、一決罰,具有裁量,知先生學問邃密,心和而氣平,固非慷慨任事以敢果自為者也!
天啟五年(1625年)七月,方震孺被送刑部擬罪,且在獄中不穿囚服,飲酒笑傲。不服,層層加罪,“永戍”、“擬絞”、“原絞加斬”,誰解其中味?不正常的境遇,在獄中的東林黨如楊漣、左光斗等十余人相繼自殺或他殺,他卻九死一生。
方震孺獲罪的起因,在于請命巡按遼東,被按個失守遼東之責。遼東軍事主官經(jīng)略使熊廷弼與巡撫王化貞不合,前者被指有東林黨作“靠山”,后者有閹黨魏忠賢“撐腰”,不能協(xié)同作戰(zhàn)而慘敗,方震孺只是個撫恤關(guān)外前線將士的“賁恤御史”,建言不斷又奈何。戰(zhàn)敗的將軍祖大壽怕問責,逃到一個島上,險些被敵方利用,方震孺孤身涉險,硬是把祖大壽勸回到大明的懷抱。方震孺盡力了,“晚明”之“晚”絕非僅憑方震孺一人之力可“改寫”的。
崇禎皇帝登基后,方震孺被釋放出獄。
方震孺在獄中自編《年譜》,述及家庭之變故、仕途之曲折、成因之辨析,如遺言般沉重。并自序說,“《年譜》非先生自筆不可,必先生自筆而后可悲與可敬者,委屈肖像如寫生然,要亦不過自存其本色耳!
好個“存本色”!
當時,他是個死刑犯,想表達什么?關(guān)節(jié)點在于辯誣。與《年譜》相呼應的,還有《報恩錄》與《禍由錄》。是讓活著的親人記住恩人,抑或禍起于誰?他抱定恩怨分明,還人生一個明明白白。
崇禎八年(1635年)正月,壽州知州空缺,他以一介布衣挑頭守壽州城,力保一方贏贊譽。知州、知府、巡撫、總督,層層舉薦難回音,反復查,核反復,一晃又是七八年過去了。
崇禎十六年(1643年)“復出”,任嶺西道參議,親歷一線,查明真假藩王案。
京都的宮殿遠矣,梅山替代江山,崇禎皇帝作最后的告別。
崇禎十七年(1644年)七月,南明福王立,拜疏勤王,不準。九月,擬派“狼兵”入衛(wèi),不準。南明當權(quán)者拋棄了他,而他卻無悔于大明,“憂憤”而死,陪同他“復出”任職的二兒子也蹈海而去。生于大明,寧愿死于大明,大明不該明白嗎?
認知,是行進者的必然選項。
方震孺除在沙縣任知縣外,主要在都察院所屬崗位上任職,如監(jiān)察御史、按遼監(jiān)軍及都察院右僉都御史、巡撫廣西,總體上是一個督察官、巡視官。
“晚明”是悲壯的,方震孺是悲壯的,個體與王朝如何攙扶而行?李兆洛在編輯《孩未方先生遺書》序中說:“嗚呼!明之亡也,其小大臣工,精神皆渙散而不相攝,各圖其私以茍旦暮;蚋胰酥當,以自售其言,于國家利病固弗恤也。”“晚明”不只是“晚明”,不只是要我們追尋歷史現(xiàn)場,而是要讀懂歷史的“波光”。
歷史記住了方震孺。方震孺29歲中進士,踏上仕途之路。在沙縣任知縣不足四年;任監(jiān)察御史、巡按遼東,一年零五個月;入獄兩年多;“復出”任嶺西參議、廣西巡撫等,兩年。南明政府偏安于南京,請命勤王不準,憂憤而卒。累計任職時間,不足八年。這就是一個真實的方震孺,豈料成為私利綁架“言官”的犧牲品。
值得品味的是,方震孺在廣東留下了工作《筆記》三卷,曰“決疑”,曰“定難”,曰“平反”。其中,他在“平反”前言中說,“余被魏黨羅織,曾體備三木矣,豈曾為浪子而遂忘客哉?是故集‘平反’!边@既是為他人平反,何嘗不是為自己留下“證言”?
方震孺以八年的工作實踐詮釋一生,甚至對一個王朝作一次別樣的告別。
他匆忙而去,后來者給他作了一個“盤點”——
明末清初,韋際明編《方孩未集》一卷。
清朝前期,請入廣西名宦祠。
嘉慶十八年(1813)十月,時任鳳臺縣令兼署壽州事李兆洛編輯《孩未方先生遺書》。
道光七年(1827年),請入壽州鄉(xiāng)賢祠。
鏡鑒者自省。審視歷史,需要真性情、大視野。方震孺,早已交付于王朝的車輪,壽州人甚至國人至今仍在傳揚他,因為他詮釋出忠誠與使命。(孫友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