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市民生辦獲悉,我市今年建立民生工程工作約談制度,確保政策執(zhí)行不變形、不走樣,推動民生工程有力有序實施。
據(jù)了解,約談對象為全市縣(區(qū))財政局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,以及承擔民生工程具體實施任務的市直主管部門民生工程實施機構。約談采取單獨約談或集體約談方式,對連續(xù)兩個月項目進展滯后排名倒數(shù)第1位的,年度目標任務難以完成的,資金配套、撥付、使用、管理不符合規(guī)定的,省級以上媒體曝光、信訪反映民生工程問題并查實的,發(fā)生與民生工程有關的重大事故和群體性事件等情況,由市財政局有關領導或委托市民生辦負責人對相關單位實施約談。約談結束后形成約談紀要,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,重要情況報告市政府。約談后,約談對象及時將組織實施整改落實等情況書面反饋市民生辦,市民生辦適時對約談事項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回訪、檢查驗收,確保取得實效。
市民生辦介紹,約談及約談事項整改落實情況,將納入民生工程考核有關指標。整改不力的,嚴格按照《淮南市民生工程責任追究暫行規(guī)定》予以責任追究。
(記者 祁昂)